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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诹善道 共商学校建设发展良策

咨诹善道 共商学校建设发展良策

——学院(中心)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教职工代表恳谈会

 

为倾听基层民众心声,畅通民主渠道,为全校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3月26日下午,由工会牵头组织召开了学院(中心)2021年第一季度教职工代表恳谈会。学院(中心)党委书记李海涛、工会主席莫文娟出席会议,职能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工作与保卫处、图书信息中心、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及来自各分工会不同岗位的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莫文娟主持。

恳谈会上,工会副主席罗水华向在座的教职工代表汇报了上年度恳谈会议题执行情况并希望参会的教职工代表及时传达。随后将此次教职工代表恳谈会收集的议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作答,逐条回复。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商学校建设发展之策。对学校教育教学、专业建设、福利待遇、职称晋升、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课时津贴、餐饮服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诸多中肯、实在的宝贵意见和建设性建议。会议现场气氛民主、和谐、融洽。

最后,党委书记李海涛对恳谈会这种交流形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恳谈会在学院(中心)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民主管理的一种创新形式。他对代表们以主人翁的姿态所提出的建议予以支持,希望教职工从学校实际出发,上下同心、凝心聚力,科学谋划“十四五”,铆足干劲,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学校各项事业迈上新的台阶。并对代表们所提议题作了总结性回复。

李海涛指出,要以现阶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希望大家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切实把困扰教职工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维护教职工合理合法的收入保障权益,以务实的作风抓好代表们所提意见建议的整理、落实及反馈工作。

现将学院(中心)2021年第一季度教职工代表恳谈会上教师积极关心关注的问题梳理并反馈如下:

●学校能否提高教职工食堂饭菜品质?

回复:关于提升教职工食堂饭菜质量问题,目前,教职工食堂饭菜质量较之前有所提升,学校总务处再次与餐饮公司沟通协商并提出了要求,强调首先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做到色、香、味、形合理搭配,增强教职工的食欲感;其次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管理监督,保证食材新鲜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三是加强与兄弟院校食堂餐饮公司之间的交流,学习兄弟院校的优秀经验,提高饭菜质量;四是学校教职工通过设置在教工食堂的意见簿,对菜色菜品提出好的建议,食堂将综合意见或建议,改善和提高饭菜的质量;五是学校总务处将加大对餐饮公司的监督管理。

●家属楼房屋老旧,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外墙面陈旧老化问题;②房顶存在漏水问题;③“三供一业”改造,还未解决天然气问题。是否有解决办法?

回复:学校已将此情况与社区联系协商,争取列入旧房改造计划。关于“屋顶漏水”问题,可将屋顶漏水情况报给学校总务处(联系电话84396581),总务处及时维修。关于“‘三供一业’改造,还未解决天然气”问题,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研讨,商讨具体方案,总务处结合旧房改造计划积极与社区联系协商,争取引入安装天然气。

●机电信息学院3个实训机房基本已建好,但电和网络还没接入,学院总务处反馈由于用电超过额定负荷需重新更换主线,以致现在部分需机房上课的课程(如CAD等)被安排在普通教室上课,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对此,有何办法优化教学设施?

回复:关于“知行楼电和网络没接入,用电超负荷”问题,学校总务处已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报学院上会(学校办公会)研究,总务处将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和专家论证,报学院同意后实施。在第三方进行设计和专家论证期间,为保障3个实训机房正常教学,总务处于2021年4月3日至5日(清明假期期间)为实训机房接入临时电源,现已安装到位,3个实训机房供电已恢复正常。

●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学校统一采购的办公电脑配置落后无法胜任教学需要,能否给予老师办公电脑选择权?如:制定采购标准由老师自行选购凭票报销,或者按使用年限给予相关补贴等

回复: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办公电脑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只能统一集中采购,不能由个人采购。也没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按使用年限给予相关补贴。为便于教师开展办公教学,在电脑配置采购限额标准范围内,尽量采购高配置的办公电脑,最大可能满足老师的办公教学需要。

●能否尽快出台行政人员加班费管理制度和重点时段特殊人群电话费补贴制度以及更加公平、公正的行政人员绩效奖励制度?

回复:关于“教职工加班、值班费发放”的问题,2020年,学校组织人事处协同财务处等部门到相关兄弟院校进行了调研,并起草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加班、值班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拟定4月份上会(学校办公会)研究。根据《关于印发学院、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及<2021年攻坚克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湘安职党通2021〕11 )文件精神,学校已将即出台的《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教职工加班、值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关于“重点时段特殊人群电话费补贴制度”问题,根据2012年10月《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业务培训讲课提纲》中明确指出“适当生活补贴、防暑防寒补贴、移动通讯费、住宅电话补贴等”要清理归并纳入绩效工资(或退休补贴)的项目,不再另行发放。学校自2014年1月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以来,电话费等相关补贴均已纳入绩效工资内,并且至今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准许发放电话费补贴等方面的文件。

●教学团队难以成型,缺乏战斗力,学校能否尽快引进高水平的专业负责人或者专业带头人?

回复:近些年来,学校每年计划引进1-2位高层次人才,且做了专门的资金预算,但效果不理想。为此,学校出台了《教职工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湘安职院人〔2018〕56号)等文件,鼓励教职工攻读学位,并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便利和支持,管理办法执行几年,效果良好,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学识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一直非常重视引进高水平的专业负责人和专业带头人这项工作,更加注重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育。这些年学校通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跟岗访学、领军能力研修、国培省培、境外研修等形式,师资的素质能力、整体水平在提升,教学团队和高水平专业带头人正在涌现。

●今年人事调整,能否遵循职工个人意愿?能否将绩效一并进行?

回复:学校开展管理岗位意向摸底,目的是了解职工意愿,合理安排岗位,较好地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本次机构岗位调整与人员聘用,只对部分岗位和人员进行调整,学校党委行政从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发挥职工个人特点,做到人尽其才。

人事调整和绩效工资改革先后不一,绩效改革是一个复杂工程,学校先后七次修改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并以安全保障学院进行了全方位的测算,如果以现有的绩效总量进行绩效改革,势必会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全校教职员工应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本职岗位,上下同心、凝心聚力,科学谋划“十四五”,铆足干劲,攻坚克难,合力提高学校办学层级,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提高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改革才能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才能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履行管理岗位的专技岗位人员的内部等级晋升不能同教师专技岗位晋升要求完全一致,能否单独出台相关制度?

回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办法中对履行管理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与专任教师参与内部等级晋升在晋升要求上有所不同:其一,在教育教学基本条件中明确专职辅导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院专任教师、进修访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适当减少教学工作量,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其二,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职数均按教师系列(含实验师系列,下同)与非教师系列7:3的比例分配,履行管理职责的专技人员职数有保障。其三,学校在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办法时,“以满足规定任职年限和完成基本工作量为基本要求,兼顾工作成果和岗位贡献的原则”为前提,这是晋升起点。结合往年的晋升结果,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均没有产生竞争,且被淘汰的都是基本课时量不足或基本科研条件不满足或申报资历与上级政策要求不符,被淘汰的原因均不是因为在管理岗位履职竞争而导致晋升不了的情况。加之专业技术职务共有31个不同序列,如果单列履行管理职责的专技人员内部等级晋升标准,不现实,也没有必要,且势必造成新的不平衡、不公平,既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大幅度增加评审难度,给评审工作造成新的严重困难,还无法实现。学校开展内部等级晋升工作以来,平稳有序,不宜冒然修改制定新的评审标准。

●能否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边界更清晰?以便于年度部门考核。

回复:学校已出台《学院、中心部门工作职责》(湘安职党〔2017〕27号)《关于设立基建处并明确总务处、基建处职责和人员安排的通知》(湘安职院人〔2019〕86号)《关于明确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会办公室、校友会秘书处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湘安职院人〔2019〕46号)等文件,就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下一步,学校组织人事处将根据《机构岗位调整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对14个党政管理机构、7个教学机构、1个教辅机构、2个群团组织职责职能进行修改完善。

●履职、兼职的教职工工作量大,任务紧,能否考虑合理分配或补贴待遇?

回复:履职、兼职的教职工工作量大,任务紧,是不争的事实,学校在分配任务时依据相关文件有相应考虑。比如:履职辅导员有《辅导员管理办法》(湘安职院学〔2020〕21号),该办法对辅导员工作要求、工作职责、辅导员发展与培训、工作量、工作津贴等均有规定。对于行政兼课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对课酬有明确规定;对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湘安职院人〔2018〕33号)规定,指导青年教师,学校给予了一定量的课时补贴并在职称评审中给予了政策性加分;对于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有工作津贴。外派履职的教职工,一般情况下,学校内部的工作任务不再履行,外派人员在享受学校相关的福利待遇的同时,在年底考核中有政策性倾斜。

●学校编制内招聘考试时,是否会对学校编制外在职教师的专业或者有工作经验倾斜?

回复:学校编制内公开招聘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等。2019年1月4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印发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以上文件要求严格,公开招聘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对学校编制外在职教师的专业或者有工作经验给予政策倾斜,不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

●本校在职教师的超课时费标准已执行十来年,跟不上社会发展水平,能否提高?如:聘请校外副高职称教师课时费是100元,目前本校副高职称课时费仅50元,能否提高到80元?这样有利于提升教师上课积极性,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回复:关于提高校内人员的超课时标准,涉及到整个学院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修订,程序比较复杂。目前,学校教务处已经开展相关调研,启动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充分了解兄弟院校超工作量课酬标准的基础上,再确定是否提高学校的课酬标准。

●单招考试工作强度大,且近3年未发放单招考试监考、组考等相关费用,能否参照学校组织的其他考试发放相关费用或津贴?对于学生竞赛奖励奖金能否及时发放?

回复:针对此事,四月份学校教务处已安排专人负责近3年单招考试费用和师生竞赛奖金发放明细的编制工作,学校财务处按照有关费用管理规定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详细资料发放。

●对于教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没有明细(比如:课时费、技能竞赛奖励、年底奖励等),容易造成职工困扰。可否查看?

回复:学校财务处对每位职工年度各项收入都有具体明细,因目前采用人工统计,工作量太大,无法逐一上传到掌上安院APP,但可以到财务处查询。今后考虑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各单位申报后直接汇总,职工就可以到财务内控平台查阅;同时也需要各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将各项明细收入发放上传至财务内控平台工资模块,便于统计汇总与查询。

●外聘教师工资能否及时发放?

回复:学校财务处在接到相关部门按时准确提交的外聘教师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后,从来没有拖延时间发放对外聘教师的工资。希望相关部门按时准确提交外聘教师工资发放表格等相关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学院能多渠道创收,为职工争取更多收益。

回复:学校作为事业单位,筹资渠道不多,希望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办好学历教育、提高培训和技术服务效益,这些才是改善待遇的根本。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为什么学校对于新进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需入职一年后才缴纳?延期缴纳导致职工公积金断缴,影响教职工购房,不利于提高职工积极性。

回复:学校对新入职人员需试用期一年,等试用期结束,转正后正式成为单位成员才办理住房公积金。今后,学校将积极向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政策,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积极维护职工的利益。

●面向教职工的发文能否直接向教职工发送?目前由部门负责人转发,导致收文相对滞后,且增加领导工作量。

回复: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落实信息公开。关于学校制度性文件和周知性工作方案,教职工可以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系统)“公共信息”栏目下载查阅。

●二级学院缺乏自主权,只能被动接受任务,不具备完成学校制定的战略目标的条件。能否考虑适度自主权?

回复:目前学院的年度工作要点和月度重点工作都是由各二级单位上报并经研究后制定的,既是反映学院的内涵发展建设关键指标,也是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主动谋划,积极推动学院的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反映,学院会统筹协调解决好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支持二级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现阶段疫情防控已常态化,建议逐步放开封闭式管理更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能否将学生中、晚餐时间段,学生管理实行开放政策,凭学生证、信息卡出入校门?

回复: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高校目前仍然实行封闭式管理,所以学校仍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学生。为方便学生外出办理相关事宜,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履行相关请假程序后凭学生本人信息卡或学生证方可外出,但必须按时返校。根据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议要求,鉴于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国内本土疫情偶有发生,疫情防控的意识依然不能松懈。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疾病传播风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师生非必要情况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倡导学生不要外出用餐,以保障自身安全,同时也是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对于学校心理问题学生,能否完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软、硬件配置对心理问题学生起到帮扶作用?

回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学校中南基地办公楼104。目前,学校拥有个体访谈室、团体咨询室、宣泄室、沙盘室、放松室、测评室、生物反馈室等心理功能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能够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较为全面的心理服务。学校有专职心理咨询师3名,均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拥有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能够为全院师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学校能否完善校园监控设备?

回复:学校现有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基本能够满足校园安全需要。随着校园面积和建筑物的增加,学校将合理增加监控设备,扩大监控的覆盖范围,学校学生工作与保卫处加大监控设备的维护力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师生安全。

●教职工周转房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实实在在抓落实。

回复:学院、中心党委行政一直非常重视职工周转房建设。2019年6月,工会向省、市县等有关单位咨询了相关政策,对学校周边兄弟院校职工住房情况进行了调研,提交了《关于职工住房调研的报告》,学校进行了专门研究,目前由于政策障碍,无法新建教职工周转房。

●学校能否优化信息化建设?多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减少反复、重复统计工作的问题。

回复:学校当前的信息化系统是2013年启动建设的,至今已基本实现了教职工和学生基本信息的共享和所有信息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和单点登陆,但各业务系统之间产生的数据信息没有实现共享。为解决数据共享等问题和发展需要,今年学校启动了智慧校园项目的建设, 计划建设“数据资产管理+微应用融合服务平台”,以诊改内容为基础,完成数据资产+微应用融合服务平台搭建,围绕数据生产、数据管理、数据开放、数据消费以及数据质量管控的维度进行数据融合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清理所有数据及数据接口,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在微应用融合平台上,提供各种数据导出和导入、分析统计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