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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人才津贴补助如何申请?
问:

农村教师人才津贴补助如何申请?



答:

    省委省政府于20135月出台了《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即从2013年起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教师,在片区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工作期间,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人才津贴。增发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支持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发展,提高农村基层教师待遇推出的重要举措,片区内的县(市、区)都应按照3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因此,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都应该享受相应标准的人才津贴,由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发放,不需要个人提出申请。如有符合片区人才津贴发放条件,应享受人才津贴而未享受的教师可以到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