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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事准则及行为规范

一、服务指南

(一) 办事指引工作流程

窗口接待→信息登记→联系协调部门→指引办理

 

(二) 政策咨询工作流程

1.窗口接待→信息登记→简单问题→当面答复、提供资料查看

2.窗口接待→信息登记→专项问题→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后答复,或由相关部门人员直接答复

3.窗口接待→信息登记→疑难问题→交相关部门办理→限时答复→结果反馈

 

(三) 信访接待工作流程

诉求接待→分类登记→分类报批→交办处理→回访办结→分析归档

 

(四) 限时办结制度

1.咨询类:一般问题,当场答复;专项问题,业务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答复。

2.投诉举报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重大问题,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特殊问题需延时的,报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对不予受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

 

 

   二、服务理念

服务社会、方便群众、规范高效、公正廉洁

 

 

三、工作标准

(一)实行接待负责,热情周到服务

(二)公开办事流程,严格规范操作

(三)事项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四)严格廉洁自律,实施责任追究

 

 

四、从业准则

(一)爱岗敬业,加强学习,熟悉本职工作,熟练办理业务。

(二)坚持原则,依规办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办结时限。

(三)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不耍特权,不收受礼品。

(四)工作作风端正,积极配合中心的各项管理。

 

     五、行为规范

(一)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做到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实行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二)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三)注意职业形象,衣帽领带穿戴整洁;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

(四)在岗时,不得串岗闲聊、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嬉闹喊叫、吸烟进食、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及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五)保持窗口和大厅整洁卫生,不得随意摆放物品资料,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注意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六、文明用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说普通话。

(二)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

(三)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可以说“您好,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请讲”,“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四)接待服务对象时,可以说“您好,您有什么需要”,或者“请您找*号**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五)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可以说“请稍等”,“请填写”,“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的事项属于特事特办的范围,我请示一下”等等。

(六)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可以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业务的,可以说“对不起,有回复我们通知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