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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系部:

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营造良好的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氛围,维护生动活泼、健康有序、稳定和谐的校园秩序,确保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制定了《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和《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请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

 

附件:1.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2.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3.2016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6418

 

 

 

 

 

附件1

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院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2016届毕业生即将完成学业,踏上新的人生征程。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好离校前的各项手续,保证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愉快离校、文明离校、平安离校,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学院成立2016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 

副组长:罗    莫文娟  刘殿武  曾大恒  周劲松

  员:陈黎明  钟胜辉      尹奇峰  王剑明

罗文芳  何卫东      孙国芳  杨吉明

曹强胜  谢圣权  王京海      黎望怀

    梁瑞升  翦象虹  罗水华  彭志文

宋龙泽  杨廷俊  曾祝战

二、工作职责

党政办:整体协调2016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等。

组织人事处:转递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纪检监察室:负责本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期间的纪律监察工作。

学生工作处:负责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总体安排、毕业生离校相关材料准备及发放、毕业生学生证的回收、毕业生违纪处理的解除。

院团委:负责院级活动的组织工作、离校宣传、团组织关系转递。

保卫处:负责离校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毕业生户口转迁。

教务处: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毕业生学籍库维护、结业生统计、打印及发放毕业证等。

图书馆:毕业生图书的归还、教材款结算等。

财务处:毕业生学费清理、发放欠费通知单、毕业生欠费收缴及相关费用的清退工作等。

后勤处:毕业生宿舍检查、公寓公共财产清点、毕业生退宿舍和离校期间公寓管理等。

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报到证的办理、毕业生档案转档等。

工会:安排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医生值班、计生方面的办理等。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数字化离校系统基础数据录入、离校系统完善、调试及操作培训等技术支持,毕业生校园一卡通清退手续办理和毕业生使用公共通信设施的查损工作等。

各系:毕业生座谈,毕业生登记表的组织填写,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转递,毕业生安全教育,毕业生返校时间通知,毕业典礼的组织安排等。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41-519

1.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420日前召开协调会。

2.报到证办理:513日前各系到招生就业处(教学科研楼106)办理毕业生报到证登记手续。

3.各系及有关部门的毕业生基础数据统计汇总:519日前汇总到信息网络中心。

4.各系及有关部门部署会:自行于519日前召开。

(二)实施阶段:520-621

各系组织学生完成下列工作:

1.各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资料:66日前

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档案袋、毕业生离校须知等。

2.各系毕业活动:520-610

包括:毕业生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照毕业照、组织毕业典礼、袋装并转递毕业生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体检表、奖惩材料、入党材料等)。

3户口迁移地址登记及户档留存申请:520-610

地点:保卫处(图书馆103

4.团员组织关系整理及封档:520-615

由各系团总支安排。

5.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615日前

地点: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楼209

6.毕业生补交欠费:621日前

各系协助通知未交齐学费的毕业生按照财务处通知补交所欠费用。

地点:财务处(教学科研楼503

7.图书馆手续办理:621日前

毕业生应于621日前归还所有借书。

    地点:图书馆(图书馆310

8.信息网络中心手续办理:610日前

开展毕业生校园一卡通清退及使用的通信设施查损工作。

地点: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105

9.毕业生计生关系办理:621日前

地点:工会(教学科研楼217

10.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办理:621日前

地点:组织人事处(教学科研楼509

方式:由各总支派专人按要求统一办理

(三)离校阶段:启用数字化离校系统,办理时间622-23

622办理经济贸易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和烟花爆竹工程系毕业生的离校手续;623办理安全技术系和应用外语系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离校手续未在622-23日办理完毕的毕业生,按照各部门原办公地点自行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周密部署、细致安排,认真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落实毕业生离校工作。

(二)各系及相关部门要团结协作,提供给信息网络中心的毕业生基础数据要及时准确,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离校系统操作培训,各部门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更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索、拿、卡、要,为毕业生手续办理提供优质服务。

(四)各系要将毕业生离校纪律要求传达至每一个毕业生,严格按照规定的集中办理日期办理各系毕业生离校手续,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维护离校期间的校园稳定。

 

 

 

 

 

 

 

 

附件2

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一、各系审核:

安全技术系:明礼楼前栋404

应用外语系:明礼楼后栋205

烟花爆竹工程系:明礼楼前栋108

经济贸易系:知行楼515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知行楼613

二、并行环节,办理无先后顺序:

1.信息网络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清退及使用的通信设施查损(图书馆105室)

2.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图书馆310

3.招生就业处:办理上交就业协议书、用工单位鉴定表,领取报到证和办理毕业生档案转档手续(教学科研楼106

4.学生工作处:办理学生证的交回、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教学科研楼209

5.保卫处: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图书馆103);

6.院团委:办理转团组织关系等(教学科研楼211

7.后勤处:毕业生在所住公寓宿管员处交钥匙、办理公寓公共财产清损及退房手续(澡堂旁的水电维修中心)

8.工会:办理计生关系相关手续(教学科研楼217

9.财务处:办理相关结算费用手续(教学科研楼503

10.教务处:办理毕业资格终审,发放毕业证(教学科研楼109阳光服务大厅,原办公地点教学科研楼204

 

 

 

 

 

 

 


附件3   

2016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1.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2016622—23日。622日集中办理经济贸易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和烟花爆竹工程系毕业生的离校手续;623集中办理安全技术系和应用外语系毕业生的离校手续。请各系毕业生严格按照规定的集中办理日期办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日期当天不予办理其他系部的毕业生离校手续)。如在622-23日离校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毕业生请到各部门办公地点办理。

2.请在20166月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未完成者,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办理。

3.请在2016621日前到财务处(教学科研楼503)办理欠费补交手续,未补交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需到相关系部或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楼209)解除处分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毕业生的公寓退宿手续请到所住公寓宿管员处办理,有关事宜请向后勤处(澡堂旁的水电维修中心)咨询。

6.毕业生离校前务必到所在系部先审核,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后至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

7.党组织关系转移请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学科研楼509)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请到院团委(教学科研楼211)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事宜请向保卫处(图书馆103)咨询。

8.毕业生档案建立由各系具体负责,转递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毕业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以系部班级为单位,标明学号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并附纸质花名册1份(含档案内材料清单、份数),于610日前,以系为单位移交招生就业处。

9.派遣回原籍的毕业生须在530日前上交《201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表》;需派遣至单位的毕业生请于610日前将单位签约的《协议书》、《接收函》或《劳动合同》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学科研楼106)。报到证集中领取时间:622(经济贸易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和烟花爆竹工程系毕业生),623(安全技术系和应用外语系毕业生);领取地点:招生就业处(教学科研楼106)。

10.根据教务处安排,毕业证书发放时间:622日上午8开始。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毕业证书领取地点如下:教务处(教学科研楼204)。毕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同学,请到教务处核对相关信息。

11.毕业生应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及要求及时离校。学生工作处、后勤处等部门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清查上锁,若由学生人为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12.毕业生离校务必做到文明话别,健康休闲,认真完成离校前各项工作,严禁酗酒,严禁下河下塘游泳,严禁打牌赌博等。

13.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财物及有关证件。

14.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严禁出现乱扔乱砸公共财物、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起哄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将对上述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缓发毕业证、扣留档案、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告知用人单位等,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